12月27日,郑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在校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管理的决定》。
本次郑州市通过的《决定》明确:学生确有需要将手机带入学校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允许带入的,入校后交由学校统一管理。
“统一管理”四个字背后,是对学生和家长合理需求的充分考虑和尊重。诸如学生“如上下学途中与家人联系”“乘坐交通工具”“辅助学习”等需求;以及部分学校“开设智慧课堂”“信息学奥赛课程”等场景,均被写入《决定》——管理,不是“管制”,更不是“没收”。
令人欣喜的事,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在长沙市,也有不少以管理严谨著称的学校,开始推出类似的人性化管理措施。比如,有的学校会发动学生对大家携带的电话手表进行自我管理——上学时由学生自行收集,放学时再统一分发——既保障了学校纪律,又满足了学生实际需求。
实际上,对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的管理,早就有法可依。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无论是国家法律,还是行业条例、地方法规,都明确了学校、家长在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登智能终端产品管理方面的权力和义务,其中有一个“公约数”不可忽略,那便是“统一管理”。
郑州市的这个《决定》则让“统一管理”进一步细化。管理,不仅在于“管”,也在于“理”。合理的需求被尊重,不合理的行为才能得到遏制。
责编:陈玮 编辑:邱梦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